『杏花雨』这样雅的刑名,为什么用在烙刑上?
勘误整理本《三侠五义》一百二十回,第十九回包公要撬开郭槐的嘴,给公孙策出的题目是「只伤皮肉,不动筋骨」;公孙策画出一件垂珠圆头钉的铁器,取名“杏花雨”,「取其落红点点之意」。包公的反应是笑:「这样恶刑却有这等雅名,先生真才人也」。一个刑名,先由幕僚拟,再由主子笑纳,命名权在两人手里转了一圈。
这是全书修辞最狠的一处。烙铁烫背,皮肉焦臭,原文写登时皮肉皆焦、臭味难闻,却用一个春天的花名去盖它。雅名与恶刑的落差,本身就在说话:暴力被语言洗过一遍,看上去就文明了。原文形容受刑者“杀猪也似的喊起来”,雅名之下是这种声音,落差才够狠。
同类的命名在书里成系统: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以兽分等;第十二回臧能配的淫药叫“藏春酒”,庞昱拿它去逼金玉仙;第九回害人的毒虫叫“尸龟”,“仿佛金头虫儿,尾巴上发亮”。一律取雅字、美字,与实际功能相反。连“古今盆”“游仙枕”也是同一路数:名字越雅,越显得这物件不该出现在公堂和卧房里。“藏春酒”三字最典型:名为藏春,实为催淫;“尸龟”名为龟,实为食尸毒虫。名字把功能藏起来,先说出口的总是好字眼。
这种命名还承担记忆功能。说书场上,听众记不住“垂珠圆头钉铁器”,却记得住“杏花雨”;一个好听的名字,让酷刑在听众嘴里传得更快。名字越美,传播越远,这正是反讽最狠的地方。反过来看,书中也有直名的:夹棍、拶子、木嚼、芦席,一件件都难听。凡要吓人的用俗名,凡要骗人的用雅名,命名本身就是一道分界。
较稳的读法:这是说书人的反讽手法,靠名实相背制造记忆点。另一种读法更近官场:刑名越雅,越显得体制有章法,酷刑也就更容易被接受。文本没有点破,但那句“恶刑”“雅名”的并置,已经把判断递到读者手里。还可以补一层:郭槐是奉旨的钦犯,包公不敢用大刑伤筋骨,才要这种“只伤皮肉”的刑;雅名之下,其实是政治分寸。
语言文体与修辞第 5 / 9 / 12 / 19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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