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儒林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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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绍光进京见驾,为什么因为头巾里一只蝎子就决定还山?

第三十五回,庄绍光奉旨进京,天子在便殿召见,赐禁中乘马,礼数极隆。他奏了教养之事,又连夜写了十策。可回到下处,「除下头巾,见里面有一个蝎子」。他笑道:「臧仓小人,原来就是此物!看来我道不行了!」第二天焚香揲蓍,筮得「天山遁」,便写了一道「恳求恩赐还山」的本。 蝎子当然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它藏在头巾里,说明有人在暗中做手脚,也可能只是偶然。庄绍光把它读成“臧仓小人”,是把朝堂上的阻力人格化了。真正让他退的,不是一只虫,是他从这只虫看见的东西:这个朝廷可以给你乘马、赐宴,也可以在你头巾里放一只蝎子。 他进京前答应过迟衡山,说“小弟就回来的,不得误了泰伯祠的大祭”。这句话很重要:他的人生成就不在朝堂,在泰伯祠。第三十七回大祭,他是亚献;第三十六回虞博士主祭。礼乐的重心在南京,不在北京。 天子后来传旨:「庄尚志允令还山,赐内帑银五百两,将南京元武湖赐与庄尚志著书立说,鼓吹休明。」这看起来是优容,其实也是放逐:给你一个湖,让你去著书立说,朝政不必你管。庄绍光接受了,连夜搬到元武湖去住。 他和杜少卿的区别在这里。杜少卿根本不出门;庄绍光出了门,见了皇帝,然后自己回来。他的“辞”不是拒绝世界,是给世界划一条界线。元武湖是皇帝赐的,也是他自己选的:一个可以读书、可以望湖、可以不伺候人的地方。所以蝎子是一个象征,不是全部原因。它让庄绍光把“道不行”三个字说出口;而“道不行”才是他真正的理由。他不是一个怕虫的人,是一个不肯在虫身边做事的人。
人物:迟衡山 · 庄绍光 · 虞育德第 34 / 35 / 37 回人物动机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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