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本把「张浚」写作「张濬」、「牛皋」写作「牛臯」,这类异体字该怎么处理?
底本用字:「张濬」一百三十二次,无一处作「张浚」;「牛臯」三十一次,无一处作「牛皋」;「吴璘」六十二次,未见「吴磷」。此外「粘罕」与「黏没喝」并用,实为一人;「杨么」不作「杨幺」。
处理原则应是「底本用字照抄,另注通行字」。理由有三。其一,异体字本身是版本信息:张濬与张浚、牛臯与牛皋的差别,能帮读者判断此本属于哪个翻刻系统。其二,改成通行字会造成检索断裂:用「张浚」去查这部底本,一条也查不到。其三,改字之后无法复核原文,违反「每一条都要能回原文」的底线。
所以在数据库里,正名用底本字(张濬、牛臯、杨么、吴璘),另在别名或注释里写通行字,供读者用现代写法检索。人物小传里第一次出现时说明「底本作某,史作某」,之后一律用底本字。
要注意的是,异体不等于错字。牛臯之「臯」是「皋」的古写,张濬之「濬」是「浚」的异体,都不是刻误;而第 6 回「靖康三年」、第 5 回「帝馨唐尧」(当作帝喾)才是真的讹。两类要分开记:前者保留,后者在校记里指出。
这一层工作看起来琐碎,但它决定全库能不能被复核。底本用字一旦被「规范化」,所有引文都会与底本对不上,后面的韵文、说话、文书层也全部失去锚点。
补一句:「张濬」之「濬」在明代刻本里常与「浚」混用,未必是刻工有意改字。但无论成因如何,读者拿到的文本就是「张濬」,检索也必须按「张濬」。数据层因此在 characters.json 里保留底本字形,另在 bio 里注明史作张浚,两不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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