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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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熊大木是什么人,他编这部书在岳飞故事谱系里处在什么位置?

底本卷首署「作者:熊大木 明」。熊大木是福建建阳书坊主人,嘉靖年间编刊《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唐书志传》《全汉志传》等,属于「按鉴演义」一系:以《通鉴》类史书为骨架,加上说书套语与韵文,快速产出通俗历史读物。 在岳飞故事谱系里,本书处在中间位置。它之前,岳飞故事主要见于《宋史·岳飞传》、笔记与《东窗事犯》杂剧;它之后,清代的《说岳全传》才把岳飞故事写成完整的英雄传奇。本书是两者之间的长篇过渡:既抄史传,又吸《东窗传》。 它的「过渡」痕迹很明显。前七十三回按年编事,人物随事件进出,很少集中写岳飞的一生;第 74、75 回突然转入冥报,文体断裂。真正的「岳飞传」要到《说岳全传》才把岳飞从出生写到死后,形成完整传记。 熊大木的贡献不在文学创造,而在「组装」:他把分散的史传、诏令、民间传说、单行小说拼成一部七十五回的长篇,让普通读者第一次能连续读到南宋初年的全貌。这种组装法的缺点是语体不统一、结构松散,优点是信息量大、可读性强。 所以本书在谱系里的位置,可以概括为「史传向传奇的第一次长篇化」。理解这一点,就不会拿《说岳全传》的标准来要求它,也不会把它当成信史。 还可看熊大木的编法:他常在回末附「按史」式的断语(本书虽无「按史」二字,但第 16、64 回都有史评口吻),把叙事与评论分开。这种「正文 + 断语」的结构,正是书坊演义的标准件。读者既能读故事,也能得到一句可背的结论,这是它畅销的原因。书坊主人的本事不在写,而在拼;拼得成,读者就读得到。
版本续书第 1 / 66 回

本 问 涉 及

人物: 高宗岳飞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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