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东周列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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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盾明明出奔在外,董狐为什么仍写赵盾弑其君?

一百零八回本《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一回,赵盾回绛后「步至史馆,见太史董狐,索简观之」,简上明写「秋七月乙丑,赵盾弑其君夷皋于桃园」。赵盾说「吾已出奔河东,去绛城二百余里,安知弑君之事」,董狐答「子为相国,出亡未尝越境,返国又不讨贼」。 董狐的判准不是“谁动手”,而是“谁应负责”。赵穿是赵盾的宗族,赵盾既未越境,君臣名分未断;返国后又没有讨伐赵穿。故“非子而谁”。这套书法把“意”与“责”放在“事”之前,正是《春秋》学所谓诛意。 前半回的实际情形更乱。赵穿先以“选美”为名遣开屠岸贾,再选二百甲士守桃园,二更时分「众甲士认定了晋侯,一涌而上」,灵公死于戟下。赵盾当时不在场,回绛后却伏尸痛哭,百姓还说“相国忠爱如此”。民心与史笔在这里分叉:百姓看的是哭,史官看的是责任。 两种读法:良史独立,或以史笔行政治判决。书中随后写赵盾问「犹可改乎」,董狐答「是是非非,号为信史。吾头可断,此简不可改也」,把史权写成可与卿相抗衡的力量。可小说也有反讽:赵盾「自是赵盾事成公,益加敬谨」,赵穿求为正卿而不得,「疽发于背而死」。史笔赢了名声,却没有改变权力结构。 与《左传》宣公二年对读:左传已有“赵盾弑其君”与“亡不越竟,反不讨贼”之对,并引孔子称董狐为古之良史、书法不隐。小说加了索简、改简的正面冲突,把一次史官答问写成戏剧对峙。赞语「庸史纪事,良史诛意」,则是作者明确站队:史不是记录动作,而是判定责任。更值得留意的是,董狐所据的简并非孤本,赵盾能“索简观之”,说明史官之简在朝堂上可被执政者调阅;史权再硬,也在权力场中被观看。这一层,是小说比《左传》多出来的现实感。再往前看,董狐写“赵盾弑其君”而不写“赵穿”,其实是把“执政者”当成唯一的责任主体;在一个卿族轮流执政的国家,这种写法既是道德,也是政治。
叙事手法与结构第 50 / 51 回

本 问 涉 及

人物: 晋灵公董狐赵盾赵穿韩厥

回目:第 50 回 · 第 51 回

依据: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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