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公对共叔段,是手足之仁还是钓鱼执法?
一百零八回本第四回,姜氏替共叔段求封,先要制邑,庄公说制邑岩险、先王遗命不许分封;再要京城,庄公默然不语,被母亲一逼,连声不敢,到底封了。祭足谏阻,说京城有百雉之雄、地广民众,与荥阳相等,封弟于此是二君,庄公只答这是母命,何敢拒之。此后段收两鄙、取鄢及廪延,公子吕请诛,庄公仍说「段恶未着,安可加诛」;私下却对公子吕交了底:「我今置之度外,任其所为」,等段先造逆,那时明正其罪,国人不助,姜氏也无话可说。
若只看朝堂上的话,庄公像个被母亲挟持的孝子;若把两番话并读,钓鱼的痕迹就藏不住。他并非不能早除段,而是不肯在段恶未着时动手,因为早动手会落一个不友不孝的名;他要等的是一个可以公开治罪的时刻。公子吕的伏兵、假称入周、诱出姜氏密信,都是这条时间表上的步骤。段逃到共城时叹姜氏误我,何面目见兄,随即自刎,正好替庄公把戏演完。
底本自己的评语也不掩饰。第四回引诗说「子弟全凭教育功,养成稔恶陷灾凶」,又说庄公养成段恶,以塞姜氏之口,是千古奸雄。这是把责任分给两边:段的骄纵是果,庄公的纵容是因。第五回卫桓公读到庄公来书,叹叔段不义,自取灭亡,说明当时诸侯也接受了这个说法,庄公要的名分确实拿到了。
另一种读法更宽:庄公确有为难处。母亲在堂,弟弟没有显然的叛逆,按礼法先发制人就是废长乱伦;他拖到段先动,是礼法逼出来的路径,不全是阴谋。《左传》记此事只题郑伯克段于鄢,讥其失教,底本则把失教写成一场有预谋的等待。两说差别在于:一个怪制度,一个怪人心。文本让庄公在段死后大哭,又悔自己是天伦之罪人,这滴眼泪是真愧还是补妆,底本没有给答案。说到底,庄公赢的是名分,段输的是时机;兄弟两人都不算礼法的输家,被他们绕过去的礼法本身才是。
人物动机与心理第 4 / 5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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