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考叔中箭之后,为什么非要借鬼魂才破案?
冯梦龙编、蔡元放评点的百八回本,第四回颍考叔以一句「母虽不母,子不可以不子」替庄公搭起黄泉台阶,是全书里少见的厚道人。到第七回,他随军攻许,与公孙阏争车结怨;登城时两人争功,子都怀恨,站在城下放了一支冷箭,把他射下城来。底本当时不写放箭者是谁,只让庄公深恨射考叔之人而不得其名,于是令全军每百人出猪一头、每二十五人出犬鸡各一只,召巫史作文咒诅。
咒诅三日将毕,一个蓬首垢面的人走到庄公面前,跪下说「被奸臣子都挟争车之仇,冷箭射死」,又说「臣已得请于上帝,许偿臣命」,说完自探其喉,喉中喷血如注,登时气绝。庄公这才认出此人是公孙阏,也就是子都。案子破了,凶手也死了,可破案靠的不是审讯,是鬼魂附体自诉。事后庄公命于颍谷立庙祀之,那座庙后来叫纯孝庙。
从叙事上看,这是极省笔的一招:前文只埋伏争车之仇,中段不点凶手,末尾让死者自己开口。它同时解决了两个难题。其一是证据,子都勇力过人、又在庄公近侧,活着审他势必牵动朝局;其二是报应,庄公若明正典刑,就坐实了为考叔杀宠臣,借鬼魂索命则把惩罚推给天。
另一种读法更冷:子都未必真是被鬼索命,也可能是庄公借巫史之事逼他自尽,文本用鬼故事包住了政治处置。底本没有给这层余地,它写得很实:众人只看见公孙阏自诉于郑伯之前,然后气绝。作者还引诗讥庄公「若使群臣知畏法,何须鸡犬黩神明?」,矛头其实指向庄公不能以法御臣。与《左传》对照,左氏只记郑伯使卒出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没有附魂一段;鬼魂是冯本添的,添得热闹,也添出了作者对法的不信任。读到这里,鬼魂是真是假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庄公从此失去了一个能用礼法处置臣下的机会,只能靠巫史收场。补笔越省,越显得庄公手里没有可用的法,只有可用的鬼。鬼在这部书里,有时只是一支替法说话的笔,写完就收,不留案卷。
叙事手法与结构第 4 / 7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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