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颢黄鹤楼整首入书,是败笔吗?
《东游记》五十六回本第26回洞宾画鹤,后跨鹤而去,辛氏于跨鹤之处筑一楼,名黄鹤楼,接着整首录出「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末句「烟波江上使人愁」,一字不改。
崔颢此诗在唐代已题于黄鹤楼,李白都有眼前有景道不得的传说。本书却把它当作后来有诗题其上,即吕洞宾故事之后的人所作,时间上是倒置的:诗在前,故事在后,作者让诗替故事作证。
这是败笔还是有意?较稳的读法:作者要的是名胜有诗的效果,黄鹤楼既有此诗,故事便该系在楼下,于是顺手引来,不计先后。另一种可能:作者明知倒置,仍要借名诗抬高这一回的分量,让一段画鹤奇谈落在一座真楼上。两种读法都不算错,但前一种更省事,也更符合坊刻小说的做法。
第26回紧接着第27回写「洞宾既辞辛氏之酒」,又慕洛阳之花,两回都以酒色起头。诗在此处还兼一层功能:它把辛氏的酒肆变成名胜,也把洞宾的行迹留在人间;等他再出现在洛阳,读者已认得这是一个会留痕的仙人。至于那首诗的作者是谁,书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楼还在、诗还在。传说与名胜互相作证,谁先谁后,反倒无人追究。还有一处文本细节值得说明:本书写作昔人已乘黄鹤去,与通行本的昔人已乘白云去不同,倒与后世常见的文本一致。这说明编者所用的本子已是流传后的样子,而不是唐写原貌。一句异文,正好替我们标出这部小说的年代层:它不会太早。至于诗与故事的先后,作者显然不在意,他要的是一首人人会背的名句,替黄鹤楼作注。换个角度看,这一回的“败笔”反倒成全了故事:读者记住的是诗,也顺带记住了画鹤的仙人。
互文与影响第 26 / 27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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