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革穆宗长庆
卷 616 | 刑法部 · 议谳门 · 议谳 | 1 段 ·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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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孙革穆宗长庆初为刑部员外郎时京兆府云阳县力人张莅欠羽林官骑康宪钱米宪征之莅乘醉拉宪气息将绝宪男买德年十四将救其父以莅角抵力人不敢撝解遂持木钟击莅之首见血后三日致死者准律父为人所殴子往救击其人折伤减凡斗三等至死者依常律即买德救父虽是性孝非暴击张莅是切非凶以髫丱之岁正父子之亲。若非圣化所加童子安能及此王制称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以权之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周书》所训诸罚有权今买德生被皇风幼符至孝哀矜之宥伏在圣慈职当谳刑合分善恶先具事由陈奏伏异赐下中书门下商量敕旨康买德尚在童年得知子道虽杀人当死而为父可哀从沉命之科失原情之义宜付法司减死罪一等处分。
引 书
周书
内 部 参 见
具 事由陈奏伏异赐下中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