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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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豁之

卷 576 | 掌礼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269 字

原 文

孙豁之为太学博士孝建三年八月戊子有司奏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求除太夫人检无国子除太夫人先例法。又无科下礼官议正豁之议曰:春秋母以子贵王虽为妾是和之所生案五等之例郑伯许男同号夫人国子体例王合如国所生太常丞庾蔚之议以子贵虽春秋明义古今异制因革不同自顷代以来所生蒙荣惟有诸王既是王者之嫔御故宜见尊于蕃国。若功高勋重列为公侯亦有拜太夫人之礼凡此皆朝恩曲降非国之所求子男妾母未有前比祠部郎中朱膺之议以为子不得爵父母而春秋有母以子贵当谓传国嗣君母本先公嫔媵所因籍有由故也。始封之身所不得同。若殊绩重勋恩所特锡时或有之不由司存所议以蔚之为允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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