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邦计部 | 田制 | 田制

后唐明宗天成四

卷 495 | 邦计部 · 田制门 · 田制 | 1 段 · 78 字

原 文

后唐明宗天成四年夏诏曰:今年夏苗委人户自供手状具顷亩多少仍以五家为保委无隐漏攒连手状送于本州本州具帐送省州县不得差人简括如或人户隐欺许令保内陈告其田并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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