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元
卷 488 | 邦计部 · 赋税门 · 赋税 | 1 段 · 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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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天成元年四月敕应纳夏秋税先有省耗每斗一升起今后只纳正钱不得别量省耗其余刍藁亦不得别加征耗。
纪 年
天成元年四月 天成元年
« 明宗
三年正月敕诸道秋夏苗只取天成二年旧额征理长兴元年二月制曰:应天下州府各征秋夏苗税土地节气各有早晚访闻天下州县官吏于省限前预先征促致百姓生持送纳𰑁买供输既不利其生民今特议其改革宜令所司更展期限,于是户部奏三京邺都诸道州府逐年所征夏秋税租兼盐曲折征诸般钱谷等起征条流内河南府华耀陕绛郑孟怀陈齐棣延兖沂徐宿汶申安滑濮澶商襄均房雍许邢邓雒磁唐隋郢蔡同郓魏汴颍复曹鄜宋亳蒲等州四十七处节候常早大小麦曲麦豌豆取五月十五日起征至八月一日纳足正税疋叚钱鞋地头曲蚕盐及诸色折科取六月五日起征至八月二十日纳足幽定镇沧晋隰慈密青登淄莱邠宁庆衍十六处节候校晚大小麦曲麦豌豆取六月一日起征至八月十五日纳足正税疋叚钱鞋地头钱曲蚕盐及诸色折科取六月十日起征至八月二十五日纳足并潞泽应威塞军大同军振武军七处节候更晚大小麦豌豆取六月十日起征至九月纳足正税疋叚钱鞋曲钱等取六月二十日起征至九月纳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