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卷 488 | 邦计部 · 赋税门 · 赋税 | 1 段 · 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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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八年十月诏京畿诸县百姓应今岁青苗钱其中有便于纳粟者计约时估价纳之如便于纳钱不便于纳粟者宜听委京兆府专督其务如县令及主吏壅命者惩罚有差国家经计当有储畜百姓征赋深可优矜所期便人亦冀均济咨尔长吏宜悉朕怀。
十八
卷 488 | 邦计部 · 赋税门 · 赋税 | 1 段 · 100 字
十八年十月诏京畿诸县百姓应今岁青苗钱其中有便于纳粟者计约时估价纳之如便于纳钱不便于纳粟者宜听委京兆府专督其务如县令及主吏壅命者惩罚有差国家经计当有储畜百姓征赋深可优矜所期便人亦冀均济咨尔长吏宜悉朕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