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群
卷 337 | 宰辅部 · 徇私门 · 徇私 | 1 段 · 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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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崔群为相元和十四年七月盐铁福建院官权长孺坐赃一万三百余贯诏付京兆府杖杀之其母刘求哀于宰相群因对言之帝愍其母老乃曰:朕将舍长孺之死何如群对曰:陛下即舍之当速使人往。若待正敕不及矣。上乃使品官驰往止之翌日诏杖八十长流康州议者以长孺坐赃巨万宜处死以惩恶今以其母而贷其生是为人子者皆可以为大恶因母老而不死矣。帝恻然舍之仁也。宰相救免之非也。
崔群
卷 337 | 宰辅部 · 徇私门 · 徇私 | 1 段 · 166 字
崔群为相元和十四年七月盐铁福建院官权长孺坐赃一万三百余贯诏付京兆府杖杀之其母刘求哀于宰相群因对言之帝愍其母老乃曰:朕将舍长孺之死何如群对曰:陛下即舍之当速使人往。若待正敕不及矣。上乃使品官驰往止之翌日诏杖八十长流康州议者以长孺坐赃巨万宜处死以惩恶今以其母而贷其生是为人子者皆可以为大恶因母老而不死矣。帝恻然舍之仁也。宰相救免之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