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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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武神鹿三

卷 156 | 帝王部 · 诫励门 · 诫励 | 1 段 · 138 字

原 文

太武神鹿三年五月诏曰:夫士之为行在家必孝处朝必忠然后身荣于时扬名后世矣。近遣尚书封铁剪除亡命其所部将士有尽忠竭节以殒躯命者今皆追赠爵号或有蹈锋履难以自效者以功次进位或有故违军法私离幢校者以军法行戮夫有功蒙赏有罪受诛国之常典不可暂废自今以后不善者可以自改矣。其宣敕内外咸使闻知。

纪 年

太武神鹿三年五月 太武神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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