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卷 105 | 帝王部 · 惠民门 · 惠民 | 1 段 · 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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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六年十月诏曰:河南道宋亳许仙徐郓濮兖州奏旱损宜令右监门卫大将军黎敬仁往彼巡问如有不支济户朕须赈给与州县长官相知量事处置讫回日具状奏闻十一月诏曰:所在陂泽元合官收至于编甿不合自占然以为政之道贵在利人庶弘益下俾无失业前令检括入官者除昆明池外余并任百姓佃食。
十六
卷 105 | 帝王部 · 惠民门 · 惠民 | 1 段 · 127 字
十六年十月诏曰:河南道宋亳许仙徐郓濮兖州奏旱损宜令右监门卫大将军黎敬仁往彼巡问如有不支济户朕须赈给与州县长官相知量事处置讫回日具状奏闻十一月诏曰:所在陂泽元合官收至于编甿不合自占然以为政之道贵在利人庶弘益下俾无失业前令检括入官者除昆明池外余并任百姓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