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诏池籞未御幸
卷 105 | 帝王部 · 惠民门 · 惠民 | 1 段 · 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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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三年诏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筭事(不出筭赋及给徭役)元帝初元年三月诏三辅太常郡国公田及苑可省者振业贫民(振起之令有作业)赀不满千钱者赋贷种食月诏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转傍郡钱谷以相救。
三年诏池籞未御幸
卷 105 | 帝王部 · 惠民门 · 惠民 | 1 段 · 134 字
三年诏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筭事(不出筭赋及给徭役)元帝初元年三月诏三辅太常郡国公田及苑可省者振业贫民(振起之令有作业)赀不满千钱者赋贷种食月诏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转傍郡钱谷以相救。